星期三, 5月 03, 2006

人生不單止惹塵,更加惹來一身蟻。
上星期六A/N,上午有家屬交來一大筆款項,我和家屬與同事對簽款項後隨即放入「保險櫃」,上鎖。其實「保險櫃」並不保險,差不多所有職員都可以取鑰匙開櫃。昨天(星期二)我埋數的時候發現該筆款項不見了,大老細想我賠出,息事寧人。我就堅持報警,當然大老細不同意報警。很明顯現在院內有賊,為什麼我們不捉賊,而是想大事化小,還要一個無辜的人賠款了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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